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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通宝

时间:2023-05-11 次浏览

  清世祖顺治年间(1644~1661年)铸,以小平钱为主,另有折二、折十钱,按照背文可分为五种,也就是“顺治五式”。

历史年代:

       清世祖顺治年间(1644~1661年)所铸。


钱面文字:

       面文“顺治通宝”楷书直读,按背文分为五式,详见铸造背景。


面值:

       小平、折二、折十。


铸造背景:

       公元1644年,清军攻入关内,清爱新觉罗·福临至北京,即皇帝位,改元顺治,成为清世祖。在北京设铸钱局铸钱,于工部、户部开设宝源局、宝泉局,后随着天下统一,在各地开钱局,并铸“顺冶通宝”。在清军刚入关时,允许明钱流通,但不久即严禁使用明钱及其它古钱,独行清钱。顺治年间对制钱成分有明确规定,即铜七成,白铅(锌)三成,称之为“黄铜”,一千铜钱称为一串,年铸一万二千串称为一卯,即每开一期的额定数称为“正卯”,正卯以后凡有加铸数称为“加卯”。

       顺治年间为了稳定经济前后进行了五次改制,随着五次改制同时产生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,史称“顺治五式”。

       一、顺治一式又名仿古式(仿明钱式),顺治五式中最早出现的一类。始铸于顺治元年(1644年),清军占据北京之后,建立了清王朝,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、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。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“顺治通宝”钱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,面文“顺治通宝”,以光背为主,另有背星、圈及记值等。

       二、顺治二式又名单字记局式,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,始铸于顺治二年,停于顺治九年,钱背由单一汉字(有穿上、穿右及穿左三类)记载其铸钱局。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,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、户、蓟、宣、云、延、原、同、阳、河、临、东、浙、宁、昌、福、荆、襄和新共十九局。钱重一钱二分,顺治八年改为一钱二分五厘。

       三、顺治三式又名一厘式,顺治十年(1653年)七月各省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,开铸顺治背一厘钱,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,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,背文由穿右记局汉字与穿左“一厘”组成。由于“一厘”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(一千厘准银一两),可直接与官银兑换。

       四、顺治四式又名满文式,顺治十四年(1657年)中央责令各省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,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“新钱”,即顺治通宝背满文“宝泉”、“宝源”钱,每文增至一钱四分,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,俗称大制钱。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。

       五、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,顺治十七年(1660年)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从新开铸新钱,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,故名满汉文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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